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
攀枝花至大理(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
限速交通工程论证服务
比选公告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505号《关于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2019〕421号《关于调整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金阳至宁南段、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部分核准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9〕51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4〕1080号《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5〕51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6)61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先期实施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复。项目已于2020年12月6日建成通车。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此次打捆比选,比选人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本项目限速交通工程论证进行公开比选。请比选申请人通过了解比选公告内容后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1、项目概况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宁南县城南侧黑泥沟,顺接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经宁南县新华乡、石梨乡,会东县城、姜州镇、小坝乡,会理县城、鹿厂镇、白鸡乡,攀枝花盐边县红格镇,止于钒钛高新区,顺接G4216线攀枝花至丽江段高速公路。主线全长166.167km,隧道共64064.5m/36座,其中特长隧道33214.0m/6座,长隧道21878.5m/15座,中隧道7335.5m/10座,短隧道1636.5m/5座;桥梁共48779.8m/123座,其中特大桥12366.8m/7座,大中桥36413.0m/116座;设置天桥、渡槽12座;涵洞通道共计209道;互通式立交12座,收费站11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3处。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特长隧道建筑限界采用净宽11.0米,净高5.0米,其余隧道限界采用净宽10.25米,净高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另设新街连接线、会东北连接线和盐边连接线等合计长度约45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主线起于攀枝花市总发,接G5京昆国家高速公路攀枝花至田房段,经中坝、大坝、止于灰窝(川滇界),接云南境规划路段;丽攀高速公路连接线起于主线灰窝,距川滇界约2.7公里处,经红岩,灰嘎村,止于金沙江边半边街与丽攀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1.002公里,其中主线长28.944km,丽攀连接线长12.058km;全线设置主线大中桥6477.7米/19座(总共),隧道26706米/5.5座,其中特长隧道24891米/4.5座,长隧道1815米/1座,桥隧比高达81%;全线共设置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3处,3处匝道收费站,1处省界主线站,1处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特大桥梁设计洪水频率1/300,一般桥涵及路基1/100;金沙江通航等级Ⅳ级;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其它相关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值。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范围为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限速交通工程论证工作,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XSLZ。
2.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G4216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限速交通工程论证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
1.按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川交综执【2024】102号)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限速交通工程论证工作;
2.形成论证报告及评审结果。乙方提交的所有成果应符合省交通运输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甲方的书面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有权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3.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文件,做好对报告后期的调整、修订等相关工作(若发生)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主管部门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后期调整、修订次数不限且不另行收费。
2.3 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
论证报告满足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川交综执【2024】102号)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4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报告上报审核通过之日止,并将论证及评审结果报省交通执法总队。最终完成期限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公路;
(2) 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1个高速公路限速交通工程论证业绩。
(3) 信誉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报价(事业单位除外)。(附查询结果)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报价。(附查询结果)
③在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 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限速交通工程论证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8月12日-8月17日上午9:00-下午18:00在沿江攀宁公司会理管养中心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查阅。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沿江攀宁公司会理管养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
8、公示及监督
比选人将对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前三名名单、报价、排名、分数将公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监督部门为比选人纪检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西路60号
邮 编:615200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8125170866
比选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